生效日期: 2026年05月20日
感谢您选择运维侠平台进行广告合作。本《运维侠广告合作条款》(以下简称“本条款”)是您(以下简称“广告主”或“您”)与我们(即运维侠平台,以下简称“我们”或“平台”)之间就广告投放合作事宜所达成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协议。本条款是《运维侠用户服务协议》的补充协议,适用于您在本平台发布广告的全部行为。如本条款与主协议约定不一致的,以本条款为准。
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并透彻理解本条款。若您不同意本条款的任何内容,请立即停止提交广告合作申请。您一旦提交广告素材、支付广告费用或广告在本平台正式发布,即视为您已阅读、理解并同意本条款的全部约定。
目录
- 合作内容与广告形式
- 广告内容审核与规范
- 广告费用与支付
- 广告投放与数据
- 知识产权
- 数据隐私与个人信息保护
- 禁止内容与违规处理
- 保密义务
- 违约责任
- 协议期限与终止
- 免责声明与责任限制
- 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 其他
- 反商业贿赂(可选增强)
一、合作内容与广告形式
1.1 合作定义
广告主委托我们在运维侠平台指定广告位发布广告,我们接受委托并按照双方约定的投放计划、服务标准,为广告主提供广告发布、数据统计等相关服务。
1.2 广告形式
平台可提供的广告形式包括但不限于:Banner横幅广告、信息流广告、插屏广告、贴片广告、搜索广告、原生广告等。具体广告位位置、尺寸规格、展示频次、投放时段、定向条件等,以双方书面确认的订单、排期表或合作确认单为准,双方确认后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另行协商并签署补充协议。
1.3 调整与优化
我们有权根据平台运营需要、页面改版、用户体验优化等原因,调整广告位的具体位置、版式、尺寸。调整后应尽量保持与原定广告位的展示效果、曝光量相当;如调整导致广告曝光量较原定标准持续下降超过30%且无法通过技术手段恢复,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方案(包括但不限于补投、调整广告位、减免部分费用等)。
二、广告内容审核与规范
2.1 审核前置与合规义务
广告主在向平台提供广告内容前,已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对广告内容进行合规性审查,确保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及行业规范的要求,不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不欺骗、误导消费者,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商业秘密等)。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深化互联网广告生态治理的要求,平台有权对广告素材进行合规性审核,对审核不通过的广告,将向广告主出具书面整改意见,明确整改方向及要求。
2.2 审核流程与标准
广告主应至少在计划投放开始日前 3个工作日,向平台提交完整广告素材(包括但不限于图片、文案、视频、音频、落地页链接、跳转地址、相关资质证明等),确保素材清晰、完整、可正常展示。平台在收到完整素材后 2个工作日内 完成审核(节假日顺延)。
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广告内容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包含虚假或引人误解的信息、是否侵犯他人合法权益、是否符合公序良俗、是否标注“广告”标识等。
如平台发现广告内容存在不符合法律法规或约定要求的情况,将立即通过邮件通知广告主,广告主应在收到通知后 3个工作日内 对广告内容进行修改或替换,并重新提交平台审核。广告主若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修改,或修改后仍不符合要求,平台有权拒绝发布该广告,由此产生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投放延误、费用损失等)由广告主自行承担。
2.3 显著标明“广告”义务
根据《互联网广告可识别性执法指南》及相关法律规定,所有商业广告必须在平台显著位置标明“广告”字样,字体大小、颜色应与广告内容区分明显,使其能够与其他非广告信息清晰区分,不得遮挡、弱化“广告”标识。
短视频、直播、原生广告等形式的推广内容,若涉及推荐商品或服务、引导消费等商业目的,也须显著标注“广告”。广告主应配合平台确保广告素材中已依法标注“广告”标识,平台有权对未依法标注的广告不予发布或暂停发布,直至广告主完成整改。
2.4 绝对化用语限制
广告内容不得使用“国家级”“最高级”“最佳”“第一”“首创”“顶级”“100%”“唯一”“根治”“绝对”等绝对化用语,除非广告主能够提供合法、充分、有效的依据(如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文件),证明相关表述的真实性,且该依据需提前提交平台审核备案。
2.5 提示性用语合规要求
广告内容涉及价格、数量、有效期、适用条件、优惠政策、自动续费、风险提示等限制性条件的,应当以清晰、显著、易懂的方式向消费者提示,字体大小不小于广告主文案主体字体,颜色与背景形成明显对比。禁止采用“大字吸睛、小字免责”“隐蔽标注”等误导性方式,规避提示义务。
2.6 AI生成式广告监管
若广告内容包含使用人工智能生成的内容(包括虚构人物、他人合成形象、AI生成文案/图片等),必须在广告显著位置标注“AI生成”,标注方式需符合可识别性要求,不得刻意隐藏。未经授权,不得使用他人肖像、姓名生成AI形象进行广告推广,不得利用AI技术伪造他人形象、虚假宣传。
2.7 特殊行业广告资质
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医疗服务、教育培训、金融理财、招商加盟等法律法规要求事前审查的特殊行业广告,广告主应依法取得相关广告审查批准文件及行业资质证明(如营业执照、许可证等),并在提交广告素材时一并提供。平台有权要求广告主补充提供相关资质证明材料,对无法提供或资质不符的广告,有权拒绝发布。
2.8 广告落地页合规义务
广告主保证广告所指向的落地页(包括但不限于网站、小程序、H5页面、App下载链接等)内容合法合规,且与广告素材所传达的信息一致,不得存在诱导下载、恶意跳转、虚假宣传、强制收集用户信息、捆绑安装软件等违规行为。广告主应对落地页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独立承担全部责任,若因落地页违规导致平台受到处罚或索赔,广告主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2.9 持续监测与动态管理
广告发布后,平台有权对广告展示情况、内容合规性进行动态监测。对广告内容被篡改、链接跳转异常、落地页违规、未标注“广告”标识等违反约定的情况,平台有权暂停投放并要求广告主立即整改;广告主在广告投放期间,不得擅自更改已审核通过的广告素材、落地页地址、定向条件等核心内容,确需更改的,应提前 1个工作日 提交平台审核,审核通过后方可调整。
三、广告费用与支付
3.1 费用标准
广告费用以双方签署的合作订单、排期表或平台公示的刊例价为准,双方可另行约定优惠政策,优惠内容需在订单中明确标注。费用计算方式可采用CPM(按千次展示计费)、CPC(按点击计费)、CPA(按转化计费)或包段计费等方式,具体计费标准、结算方式以双方约定为准。
3.2 预付制度
广告主应在广告发布开始前,一次性支付约定的全部广告费用;若合作周期较长、费用金额较大,双方可约定分期支付,分期节点及金额需在订单中明确。平台在确认收到足额款项后,启动广告投放;若广告主未按约定支付费用,平台有权延迟投放或拒绝投放,由此产生的损失由广告主自行承担。
3.3 费用调整
平台有权根据市场环境、行业趋势、平台流量变化等情况,调整广告刊例价。调整前将通过平台官方公告、邮件或书面形式通知广告主,调整后的刊例价自通知之日起生效。已确认的合作订单,按原约定价格执行;新增合作订单,按调整后价格执行。
3.4 发票开具
广告主支付广告费用后,可向平台申请开具等额发票,发票类型、开票信息以双方约定为准。平台在收到广告主开票申请及相关资料后 7个工作日内 处理:电子发票在7个工作日内开具并发送,纸质发票在7个工作日内开具并寄出(寄送时间以快递揽收为准)。若因广告主提供的开票信息错误导致发票无法使用,由广告主承担相关责任。
四、广告投放与数据
4.1 投放执行
平台按照双方确认的投放计划(包括投放时间、广告位、展示频次、定向条件、投放量级等)执行广告发布,尽力保障广告投放的稳定性和准确性。因平台自身技术故障、人为操作失误等原因,导致广告未能按时按量投放的,应根据实际未投放的量级,为广告主予以补投,或退还相应比例的广告费用;因广告主自身原因(如素材审核延迟、未按时付款)导致投放延误的,平台不承担责任。
4.2 数据统计与异议
平台负责提供广告投放数据的统计服务,广告效果数据(包括展示量、点击量、转化量、曝光时长等)以平台统计系统记录为准,平台将定期向广告主提供数据报告。
广告主对数据有异议的,应在相关投放周期结束后 7个工作日内,以邮件形式向平台书面提出,并提供合理、有效的依据(如第三方监测数据、截图等),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逾期未提出异议的,视为广告主认可平台提供的全部投放数据。
4.3 流量反作弊
平台将采取合理技术措施(包括但不限于AI监测、人工核查、第三方反作弊工具等),防止流量作弊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机器人流量、恶意点击、刷量、批量注册账号点击等),严格履行反作弊义务,确保提供流量的真实性和质量。
如经平台监测发现广告投放中存在作弊流量,平台有权对作弊流量部分不予计费,并向广告主出具流量作弊说明及相关证据;如广告主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实施作弊行为,或协助他人作弊,平台有权立即终止合作,已收取的广告费用不予退还,并保留追究广告主法律责任、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五、知识产权
5.1 广告素材的知识产权
广告主保证对其提供的全部广告素材(包括但不限于文案、图片、视频、音频、字体、Logo、软件、设计作品等)拥有完整的知识产权,或已获得合法、充分的授权许可,有权授权本平台在约定的合作范围内,用于广告发布、展示、传播等相关服务。广告主保证广告素材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肖像权、名誉权、隐私权等),不含有任何侵权内容。
5.2 侵权责任
若因广告主提供的广告素材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导致第三方对平台提出索赔、投诉、诉讼,或导致平台受到行政处罚、信誉受损的,广告主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款、罚款、诉讼费、律师费、公证费、差旅费及其他合理维权费用,并负责消除对平台造成的不良影响,平台有权暂停或终止广告投放,已收取的费用不予退还。
5.3 平台的知识产权
本平台的整体设计、源代码、系统程序、商标、标识、页面版式、技术成果、数据统计方法等知识产权,均归平台所有。广告主不得擅自使用、复制、修改、传播、反向工程、出租、出售平台的相关知识产权,不得利用平台知识产权从事任何与本合作无关的活动。
六、数据隐私与个人信息保护
6.1 个人信息保护义务
广告主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在通过本平台广告收集、处理用户个人信息时,应依法向用户履行充分告知义务,明确收集信息的范围、用途、期限,获得用户的明确同意,不得非法收集、泄露、出售、滥用用户个人信息。
6.2 SDK与第三方代码
如广告主在广告素材、落地页中嵌入第三方SDK、监测代码、统计工具或其他技术组件,广告主应确保该等组件合法合规,符合个人信息保护相关规定,并在其隐私政策中向用户充分告知相关信息的收集、使用、共享情况。如因广告主嵌入的第三方组件导致用户个人信息泄露、侵犯用户隐私权,或导致平台受到处罚的,广告主应承担全部责任。
6.3 平台数据使用限制
广告主不得通过本平台广告、投放数据等渠道,获取其他用户的个人信息、平台商业秘密等,不得将平台提供的广告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展示量、点击量、转化数据、用户画像等)用于本合作以外的用途,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平台提供的商业数据、合作信息。
6.4 数据安全违规后果
广告主违反本条任何约定,平台有权立即暂停或终止广告投放、下架相关广告,已收取的广告费用不予退还;给平台、用户或任何第三方造成损失的,广告主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平台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七、禁止内容与违规处理
7.1 禁止内容清单
广告主不得通过本平台发布含有以下内容的广告,也不得利用广告变相传播以下内容:
- (1)违反宪法确定的基本原则,危害国家安全,泄露国家秘密,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一;
- (2)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歪曲、丑化、亵渎、否定英雄烈士事迹和精神;
- (3)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侵害民族风俗、习惯;
- (4)宣扬恐怖主义、极端主义,或者煽动实施恐怖活动、极端主义活动;
- (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
-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
- (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或包含性暗示、低俗、恶俗内容;
- (8)侮辱、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名誉权、隐私权、肖像权、知识产权或其他合法权益;
- (9)含有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包括但不限于虚假宣传、夸大宣传、虚假承诺;
- (10)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
- (11)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内容,或违背公序良俗、社会公德;
- (12)烟草广告(法律允许的特定场所除外)、电子烟广告;
- (13)处方药广告(经特定药品广告审查批准的除外);
- (14)未经审查发布的医疗、药品、医疗器械、保健食品、金融理财、教育培训广告;
- (15)利用不满十周岁的未成年人作为广告代言人;
- (16)在中小学校、幼儿园内开展广告活动,或利用中小学生和幼儿的教材、教辅材料、练习册、文具、教具、校服、校车等发布或者变相发布广告;
- (17)诱导未成年人沉迷网络、消费,或向未成年人推广不适宜的商品或服务;
- (18)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及本条款约定的内容。
7.2 违规后果
广告主违反上述禁止内容规定的,平台有权不经通知直接删除或屏蔽相关广告,暂停或终止合作,已收取的广告费用不予退还。广告主需独立承担因违规广告内容产生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行政处罚、民事赔偿、刑事责任等),并赔偿因此给平台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诉讼费、律师费、信誉损失等)。
八、保密义务
8.1 保密信息
双方在合作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财务数据、用户信息、合作价格、投放策略、数据报告、广告素材、资质文件等,均属于保密信息。任何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披露、传播该等保密信息,也不得将其用于本合作以外的任何目的。
8.2 保密期限
本保密义务在本合作终止后 3年内 持续有效。即使本条款终止,双方仍需严格履行保密义务,直至该等保密信息成为公开信息(非因一方违反保密义务导致)。
8.3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条款约定的保密义务,泄露对方保密信息,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间接损失、维权费用等)。
九、违约责任
9.1 广告主违约
广告主违反本条款任何约定(特别是内容合规义务、知识产权保证、数据隐私义务、禁止内容规定、付款义务等),平台有权视违约情节轻重,采取以下一项或多项措施:
- (1)要求广告主在指定期限内整改,整改期间暂停广告投放;
- (2)暂停广告投放,直至违约情形完全消除;
- (3)终止本合作,下架所有相关广告,已收取的广告费用不予退还;
- (4)要求广告主支付违约金,违约金金额为合作总费用的 20% 或人民币 5000元(以较高者为准),但若合作总费用低于5000元,则违约金不超过合作总费用的50%;
- (5)要求广告主赔偿平台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诉讼费、律师费、信誉损失、用户投诉处理费用等);
- (6)将广告主列入平台黑名单,永久拒绝与其开展任何合作。
9.2 平台违约
因平台自身原因(如技术故障、人为失误、未按约定投放等)导致广告未能按约定时间、位置、量级投放的,平台应予以补投,或退还相应比例的广告费用;若因平台违约给广告主造成额外损失的,平台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但赔偿总额不超过广告主已支付的广告费用总额。
由于平台系统维护、技术升级、服务器故障等不可预见的原因,导致的短期服务中断(单次中断不超过2小时),不视为违约,平台应提前通过邮件、站内公告等方式通知广告主,并在故障消除后尽快恢复服务。
9.3 责任上限
除非法律另有强制性规定,在任何情况下,平台对广告主承担的累计赔偿总额,不超过广告主在争议发生前 12个月内 向平台支付的广告费用总额;广告主对平台承担的赔偿责任,不受上述金额限制,应全额赔偿平台的实际损失。
十、协议期限与终止
10.1 生效与期限
本条款自广告主提交广告合作申请、支付广告费用或广告在本平台正式发布之日起生效,至双方约定的合作期限届满,或本条款被终止、解除时终止。
10.2 终止情形
出现以下任一情形,任何一方有权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本条款:
- (1)另一方严重违反本条款约定,且在收到书面通知后 7个工作日内 未能纠正;
- (2)另一方进入破产、清算、解散或类似程序,无法继续履行本条款约定的义务;
- (3)根据法律法规、监管部门要求,须终止双方合作的;
- (4)一方因自身经营需要,提前30个工作日书面通知另一方终止合作,双方协商处理后续事宜。
10.3 终止效力
本条款终止后,平台有权下架所有广告主的广告,删除相关广告素材及数据(法律法规要求保留的除外);广告主应在终止后 7个工作日内 付清所有应付未付的广告费用,若广告主逾期未支付,每逾期一日,应按应付未付金额的 0.5‰ 支付违约金。
条款终止后,双方的保密义务、知识产权保护义务、违约责任条款等,仍继续有效,直至相关义务履行完毕。
十一、免责声明与责任限制
11.1 不可抗力
因战争、自然灾害(地震、洪水、火灾等)、政府行为、法律法规变更、基础电信运营商网络故障、电力中断、黑客攻击、计算机病毒等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平台无法提供广告服务的,平台不承担责任,但应尽力减少对广告主的影响,并在不可抗力消除后尽快恢复服务,同时及时通知广告主。
11.2 平台角色声明
我们仅提供广告信息展示平台及相关技术服务,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安全性均由广告主自行负责,平台不对广告内容的真实性、效果做任何担保。广告主与用户之间、广告主与第三方之间,因广告内容、产品或服务产生的任何纠纷,由相关方自行解决,与平台无涉,平台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11.3 广告效果不保证
我们不对广告的展示效果、点击率、转化率、投资回报率(ROI)等广告效果指标,作任何明示或默示的保证。广告投放效果的优劣,受多种因素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广告素材质量、市场环境、用户偏好、投放策略等),广告主应自行承担广告效果不佳的风险。
11.4 法律责任独立承担
广告主应对其广告内容和广告活动,独立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因广告主违反法律法规或本条款约定,导致平台受到任何处罚、索赔、投诉或信誉损失的,广告主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罚款、赔偿金、律师费、维权费用等。
十二、法律适用与争议解决
12.1 法律适用
本条款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解决,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大陆地区法律(不含港澳台地区法律及冲突法规则)。
12.2 协商与管辖
双方因本条款产生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 北京市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 诉讼解决。
十三、其他
13.1 协议体系
本条款是《运维侠用户服务协议》《隐私政策》等平台核心协议的补充,主协议中适用于一般服务的条款(如争议解决、法律适用、保密义务等),同样适用于本条款。若本条款与主协议、《隐私政策》存在冲突,就广告合作相关事宜,优先适用本条款;本条款未约定的,适用主协议及其他相关协议的约定。
13.2 变更与通知
我们有权根据法律法规更新、监管要求或平台运营需要,修订本条款。修订内容将通过运维侠官方网站公告、邮件通知或平台显著位置提示等方式,通知广告主。若广告主不同意修订后的条款,应立即书面通知平台;对于已生效的合作订单,仍按修订前的条款执行至期限届满;对于新订单或续约,适用修订后的条款。
13.3 联系方式
- 客服邮箱(广告合作、投诉、咨询):
support@yunweixia.com
13.4 条款可分割性
如本条款任何条款被有管辖权的法院或行政机关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余条款的效力,其余条款仍然完全有效,双方应继续履行。
13.5 补充协议
双方可就广告合作的具体事宜,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补充协议与本条款存在冲突,以补充协议为准。
13.6 联系人变更通知
广告主如变更业务联系人、联系方式或接收通知的邮箱,应提前 3个工作日 书面通知平台;因未及时通知导致的通知延误或损失,由广告主自行承担。
十四、反商业贿赂
双方承诺,在合作过程中,任何一方及其员工、代理人、关联方不得向对方或对方关联人员提供、索要或收受任何形式的不正当利益(包括但不限于回扣、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物品、不合理款待等)。任何一方违反本约定,守约方有权立即终止本条款及所有相关合作订单,并要求违约方支付 已付费用等额的违约金;情节严重的,守约方有权向司法机关举报。
再次提醒: 广告主应当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广告内容真实、合法、合规,自觉维护互联网广告生态,共同营造健康、诚信的网络环境。

